在中国古代,人们把夜晚分成了五个时间段,每个时间段大约两小时,分别取名叫一更、二更、三更、四更和五更。
并且在每“更”开始时,有更夫敲竹梆子或锣来报时。
“一更”,是19点到21点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昏,太阳已经落山,天快要黑了,但还没有完全黑;
“二更”,是21点到23点,又叫“人定”,这时夜色已深,人们开始上床休息。
“三更”,是23点到凌晨1点,还被称为“夜半”或“子夜”,因为正好是“子时”,也是夜色最深的时间段。
“四更”,是凌晨1点到3点,这是人们夜里睡得最沉的时间。
“五更”,是凌晨3点到5点,又称黎明、早晨,这时鸡在打鸣,人们开始从睡梦中清醒。
所以“半夜三更”指的就是“子时”,23点到凌晨1点。现在泛指深夜。